《信報》《教育評論》 (
“留守子女”教育
程介明
兩周前在北京參加了教育部與世界銀行合作的一個項目的報告會,是研究“農民工子女教育”的。原來以爲只不過是為一個研究項目做點評估,是一種技術性的場合。現場坐下來才知道,農民工子女的教育,在內地已經成爲一個非常熱熾的話題,而且在政策上也似乎準備會有大動作。
“農民工子女”,是指由於農民進城工作而引起的子女教育問題。這裡面主要是農民進城“打工”,“隨遷”子女在“流入地”的教育,但也包括農民進城“打工”,“留守”在家鄉(“流出地”)的子女的教育。農民工子女之所以成爲政策議題,主要是在九年義務教育的概念下,”如何保障這些子女的教育權利和教育素質?”。
這個問題引起了人大、社會團體、傳媒以及各個有關政府部門的關注,而且討論非常熱烈,行動也非常迅速。這股浪潮,反映了“公平”問題真箇成了教育政策的一個焦點。也可以說是在教育界塑造“和諧社會”的一種體現。在這種討論�堶情A一些在內地以前不常見的句語,像“權利”、“關愛”、“一視同仁”,開始成爲人們討論問題的基綫。看來農民工子女教育的討論,很可能為中國的社會意識提供一個新的發展平臺。這當然也是由於在中國文化�堶情A教育是民族大事,是容易引起全民關注而又爭議不多。
中國全國的義務教育適齡兒童大概有一億五千萬,然而隨遷進城的子女大概有二千萬,因父母進城而留守家鄉的子女大概一千萬,加起來三千萬,佔了全部適齡學童的五分之一,可見問題的規模之大。
先說說“留守子女”。讀者也許記得,本欄在介紹萊索托中國人的時候,談到福建福清許多農村青壯年全部去了萊索托,只剩下孩子和老人家。這些孩子就是“留守子女”。在會上聽到的幾個報告,那些農村的“留守子女”佔百分之二十到三十不等,其中四川一條村,“留守子女”佔了百分之四十六。甚至重慶郊縣的一條村子,“留守子女”也佔百分之二十五。
“留守子女”問題的性質,其實是教育內部的問題,是學生遭遇的許多社會問題的一種而已,需要靠學校、教師和當地社會合力解決。但是由於農民工子女教育成爲政策熱點,“留守子女”於是也成了一個特殊的問題。不過我覺得也不無好處。雖然“留守子女”的性質與“隨遷子女”很不一樣,但是引起關注以後所帶來的影響,確是對整體的學校教育非常有好處的。因此世界銀行和中國教育部看來都非常之此後這方面的研究和政策措施。
首先是“特殊需要”這個概念,在不知不覺之中確立了重要的政策地位。其實,在中國學校�堶情A就算是農村,學生遇到的問題也多得很:單親家庭、經濟困難、身體殘疾、進城打工、農務繁重、照顧弟妹(讀者也許不知道,“只生一個”的政策已經變得模糊),都是特殊需要,但不一定得到特殊照顧。從來中國的教育,是一種優勝劣敗的遊戲,講究的是個人的掙紮(所謂“十年寒窗”),而不是社會的照顧。對於“留守子女”的關愛,無形中打破了這種傳統,而開始把特殊需要放上政策議程,而且是大張旗鼓地討論和實施。因此可以說是在譜寫著和諧社會的新篇章。
第二是關於“監護人”的法律概念。上面提過,“留守子女”的問題,應該屬於學校或者教師範疇的問題,不是政府政策可以解決的。其中唯一需要政府幹預的,是保障兒童受到“監護人”的庇護,需要界定兒童受忽略的底綫。事實上,大多數地方的關愛“留守子女”行動,包括“還原家庭教育”(通過種種方式保持家長與子女的聯繫);為兒童設立“代理家長”制度(有些縣甚至規定科以上的幹部,每人需要擔任一個“留守”兒童的監護人);建立“留守兒童之家”,塑造溫馨集體;等等。這些措施,其實完全適用於其他有特殊需要的學生。
第三是為孩子提供“總體方案”。事實上,解決得比較好的例子,都是當地的政府和民衆,貫通了許多不同政府部門(所謂“建立領導網絡”),包括教育、民政、員警、醫療、等等。有些地方把這稱爲“社區聯動”,調動政府、學校、社區,協同派出所、工商部門聯合集中關注“留守子女”。用現代的觀念來説,就是為“留守子女”提供解決他們困難的“總體方案”(total solution)。
這是不容易的。各個部門之間,平常是不容易會合在一起工作的,現在爲了“留守子女”,大家可以破除壁壘,通力合作,其實是拜“留守子女”之賜。看得出許多地方政府是動了真情,覺得這些都是自己的子女。
於是,在不少地方出現了許許多多的“關愛”行動的模式,也有不少動人的故事,可以說是在經濟利益汎濫的社會中的一股清流。
會上有人提出了一些有趣的問題:
一、是不是應該勸説家長爲了子女不要出去打工?
二、是不是應該勸説外出打工的家長,帶著孩子去打工?
會上誰也沒有一個定論。
“留守子女”的許多關愛活動,其實完全可以適用於其他的學生。目前關注“留守子女”的旗手是全國婦聯。看來,“留守子女”的現象,很可能帶動許多民間團體的活躍。